武義青委員:加快曹妃甸區和渤海新區融資機制創新
著力改善金融生態。加快制定涉及金融生態環境的法律、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等,進一步優化和完善有利于企業融資的法律和執法體系、信用體系等外部環境。要建立和擴大政策性引導基金。積極建立各類投資基金,吸引國內外品牌創業投資機構進入曹妃甸區和渤海新區。可以率先建立政策性引導基金,由政府與金融機構共同發起設立,以“母基金”的方式運作。 扶植產業投資基金,搭建更廣闊的融資平臺。要加大權益融資力度。兩區可以借鑒渤海產業基金運作模式,積極開展各類功能的產業投資基金試點,聚集國內外優質資本,提升區域直接融資效能,緩解區內中小企業融資瓶頸。要引進和培育風險投資基金。健全風險投融資的組織體系,大力引進和培育各類風險投資基金,完善投融資基礎設施,降低投融資交易成本。 完善信用擔保體系,推動中小企業信用評級建設。借鑒濱海新區、中關村科技園區、大連高新區等區經驗,建立區域社會信用共享機制,推動中小企業信用評級機構和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建立政府引導、企業自律、信用評級機構參與和社會監督“四位一體”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形成企業信用融資促進平臺。建立風險補償和分擔機制,引入市場化信用保險機制,分散政府擔保風險。 |
關鍵詞:委員,曹妃甸區,渤海新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