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民間收養機構面對遣散的尷尬
《京華時報》21日報道,河南蘭考火災發生后,一些平日被民政部門默許存在的民間收養機構,在最近一段時間,面臨的卻是被遣散的尷尬局面。由于缺乏相關政策,民間收養機構注冊時困難重重。 平心而論,多年來,正是這些民間收養機構的大量存在,填補了政府收養孤兒的責任空白,挽救了大量孤殘兒童。如今,伴隨著它的被遣散,孤兒收養將出現一個極大的缺口,也是對社會愛心的一種傷害。 當然,無論是從安全的角度來說,還是從法理視角來看,地方政府遣散一些民間收養機構都是無可厚非的。但一次性叫停和遣散原本默許存在的民間收養機構,雖然能夠避免火災引起的悲劇,卻不能避免人文情懷缺失帶來的悲劇。 民間收養機構的大量存在,彰顯了中國草根慈善的力量。慈善與社會福利事業的發展,一直有官方和民間兩條線,因此,對于這些民間收養機構,應該加大扶持力度,讓其與政府攜手同行。具體而言,首先要加快完善現有制度,補齊蘭考大火燒出的制度短板,比如賦予民間收養機構合法身份,主動幫助民間收養機構登記注冊,達不到收養條件的,政府要給予幫助;其次要加大公共財政投入,解決民間收養機構面臨的資金和人手短缺等困難;再次就是加強對民間收養機構的監管,提高民間收養機構的服務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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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蘭考火災,民間收養機,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