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3天破獲侵害個人信息案237起
2分或1角錢就能買到一條個人信息,姓名、電話、地址一應俱全,這樣的買賣你是否動心? 1月14日至16日,按照公安部的統一部署,我省公安廳在全省開展了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集中行動,打掉非法調查公司9個,抓獲涉案人員36人,破獲案件237起。石家莊警方打掉2個非法調查公司,抓獲4名涉案人員。 案例“幾百塊”騙得27萬 一次偶然的機會,喜歡上網的趙某從網友處獲得一套通過網絡電話“營銷”的生財方案。而這個網友恰恰可以提供“客戶”的個人信息,姓名、電話、地址一應俱全。 這些信息,舊的2分錢一條,新的1角錢一條。趙某花了幾百元,從該網友處購買了5000條有電視購物經歷的個人信息。 隨后他雇人每天給這些買來的電話號打電話,將50元的手表冒充1580元的金表送給“客戶”,要求“客戶”付298元的郵費即可。趙某的業務覆蓋了全國30個省市,4個月就有近27萬元的貨款到賬。 經辦此案的撫寧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邢衛東表示,趙某同時涉嫌非法買賣個人信息和電信詐騙。“值得人們反思的是,接通電話的客戶中竟然有75%的人同意發貨,相信了騙局,而且沒有人索要過發票。” 分析原因,警方發現這部分人群都是有過電視購物經歷的人,也就是說騙子獲得的信息很精準,并且設定的費用不高,“客戶”即便發現產品有缺陷也可能疏于維權。 追問出賣個人信息如何量刑? 對于出賣個人信息的行為,該如何量刑?是否有法律依據?近日,公安部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提到,《刑法》第253條規定了兩個罪名,分別是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二者中犯罪情節嚴重的個人,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但在司法解釋中,‘情節嚴重’并沒有一個明確的法律概念。比如說購買或者販賣多少信息算是情節嚴重。”該負責人表示,因此在法律執行方面很難界定是否“情節嚴重”。 據了解,我省出臺的《河北省信息化條例》已于今年1月1日開始實施。條例規定對非法獲取和泄露他人信息的處罰措施: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對單位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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