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購經適房最高罰款3萬元
1月16日、17日,燕趙都市報(網)對承德市區一家剛剛開始接受認購資格申請的經濟適用房項目,在未確定最終準購名單的情況下,違規面向社會銷售的事件進行了報道。為了打擊騙購經適房的行為,承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表示,一旦發現該行為,將對騙購者處以3萬元的罰款。 承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萬華C、D區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認證工作由該局負責,1月6日,該局已經通過當地媒體、承德房產網和承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將經濟適用住房房源信息、申請購買資格條件、購買程序向社會發出公告。欲申請經適房的市民可通過上述渠道進行查詢,以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 1月17日,記者從承德市相關部門了解到,萬華小區違規銷售經適房的事件,已引起承德市相關領導的重視,承德市住建局的工作人員已前往該小區進行調查,待調查核實之后,將向社會進行公布。 當天,為了制止違規銷售經適房的行為,提醒市民莫要輕信個別房屋銷售人員編造的謊言,承德市住建局專門就萬華小區違規銷售經適房一事,向社會發布了一份緊急公告。該公告中稱,如果申請人故意隱瞞、虛報或者偽造有關信息,或者采取賄賂等不正當手段騙取經濟適用住房的,一經查實,由承德市住建局駁回其申請,并將當事人的行為記入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統,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處3萬元罰款,終身不再受理其城鎮住房保障申請。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并自駁回其申請之日起5年內不受理其城鎮住房保障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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