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不了部長就當國企董事長?
央企高管的任命仍存在明顯行政化傾向,人事管理離市場化相去甚遠。很多時候,央企高管高薪“金飯碗”,被當成安排中央及省市年齡偏大、提拔無望官員的肥缺,成了攢養老錢、享享清福的待遇。網友戲稱“當不了省長就給你個行長,當不了大部長送你個董事長”。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長徐洪才表示,一些央企高管享有行政級別認定,職位異化為一種“榮譽”、“福利”或“補償”。(《人民日報海外版》1月16日) 實事求是地講,官員從政界轉到企業界任職,本身并沒什么問題。很多人在不同的崗位上,都能發揮出才干,做出貢獻。在國外,也不乏從政府高官轉任企業高管的。而在我國,不但官員轉任央企高管很普遍,還有很多央企高管轉任省長、部長等官員。只是,我們政界與企業界領導的身份轉換,比較特殊一些。 在國外,如果官員離職后到企業任職,通常是企業聘用、個人應聘的。而且,為防止他們利用原來的職位、人際關系和信息資源牟取不當利益,往往有法律規定在官員離職一段時間內,禁止到與其在政府任職期間有工作關系或聯系較密切的公司任職。但我國的情況不一樣,不但官員可以到政府相關企業任職,而且可以由上級直接調任至企業,“空降”為大型國企的高管乃至掌門人,身份還可以來回“切換”。 必須承認,企業與黨政機關領導的權力是不一樣的。高官到了企業之后,即使是當“一把手”,權力也多只能在企業內部發揮影響力。但是,企業與機關的工資標準是不一樣的,大企業高管的薪酬,要遠遠高于黨政機關領導,有的甚至高達一年幾百萬元。而且,國企高管花錢也更自由。本來,作為企業,是可以自定薪酬的。但從政府部門轉到國企的高管,薪酬并非根據效益和能力來定,這顯然非常的不公平。 當不了省長就當行長,當不了部長就當董事長,然后享清福、拿高薪,要改變這樣的不合理現象,首先要調整國企的薪酬結構,并健全約束機制。正如徐洪才所提出的,國有企業應當真正地面向市場,發揮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的作用。如果僅僅因為是國企、是老總,就可以給自己發高薪,薪酬是普通職工的幾十,甚至上百倍,某種程度上,是將出資人即國民的錢據為己有。由此可見,深化國企體制改革,可謂刻不容緩。 但僅僅改革國企本身是遠遠不夠的。為何我們的國企有行政級別,高管可以直接由官員轉任,甚至成為對年齡偏大、提拔無望官員的補償?根源在于整體行政體制改革滯后。試想,如果國企高管與政府官員的人事權,都被上級集中控制著,企業再進行內部改革,又能起到多大效果?在美國,即使是完全由政府控制的國企,也只能由政府領導提名董事會成員,企業要受國會、政府、社會等各方監督,并主動匯報經營、管理和履行社會責任情況。假如國企高管掙錢沒那么輕松了,還能“當不了部長就當董事長”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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