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污染以上天氣限停重點污染源排放
1月15日,省環保廳下發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氣條件下空氣質量監測預警和污染防治工作,明確提出空氣質量出現“重度污染”以上級別時,相關地區要采取限制或停止重點污染源排放、嚴格控制建筑施工揚塵、限制機動車行駛等措施。 值班監測空氣重污染 通知要求,各級環保部門要建立重污染天氣條件下空氣質量監測的值班制度,嚴格執行空氣質量監測的質量管理制度,加強對空氣質量監測設備的維護和巡檢,保障監測設備穩定運行。 根據污染建議響應機制 省環保廳要求,各地要及時制定并完善重污染天氣條件下的應急預案,積極采取措施,切實減輕污染影響。根據污染級別,建議響應機制。空氣質量出現重度污染以上級別時,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采取限制或停止重點污染源排放、嚴格控制建筑施工揚塵、限制機動車行駛等措施。 實施部門聯防聯控 通知要求,各市環保局要充分履行好環境保護職責,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聯動,形成對大氣污染控制的合力。 通知稱,環保部門要行使統一監督管理責任,加強對大氣污染減排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及時發布環境質量狀況信息;協調發改、工信部門要對新、擴、改建設項目實行嚴格的環境準入政策,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加快重點污染企業搬遷步伐,積極推廣使用清潔能源,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協調公安、交通部門要加強機動車環境管理,限時淘汰黃標車,全面實行環保標志管理,發展綠色交通,減少因交通擁堵造成的污染;協調住建、農業部門要加強建筑工地的揚塵、清掃垃圾和秸稈焚燒的監督管理;協調商務、質監部門要加強油品質量和使用回收系統建設,噴涂業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的管理。 通知要求,各市要樹立大局觀念,相鄰城市要進一步加強大氣聯防聯控的合作和信息溝通,避免發生跨界大氣污染事件。 嚴懲違法排污行為 通知明確,各級環保部門要加大對大氣污染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增加環境監察和監測頻次,派駐廠員24小時監督企業保障大氣治理設施達標運行,對超標準、超總量指標排污的污染企業要實行限產限排,整改達不到要求的要實施停產整頓,對于擅自偷排偷放的企業要實行從快從嚴的懲罰措施,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
關鍵詞:污染,空氣質量,霧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