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環保廳:重污染天氣下對超標排污企業要限產限排
1月15日,省環保廳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氣條件下空氣質量監測預警和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設區市環保局落實重污染天氣條件下的應急措施,對超標準、超總量指標排污的污染企業實行限產限排,整改達不到要求的要實施停產整頓,對于擅自偷排偷放的企業,要從快從嚴懲罰,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根據通知要求,各地要及時制定并完善重污染天氣條件下的應急預案,空氣質量出現重度污染以上級別時,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采取限制或停止重點污染源排放、嚴格控制建筑施工揚塵、限制機動車行駛等措施。各級環保部門要率先制定減少機動車使用計劃,鼓勵公眾參與大氣環境監督。 就如何形成對大氣污染控制的合力,通知提出,環保部門在加強對大氣污染減排工程建設、運行管理,及時發布環境質量狀況信息的同時,協調發改、工信部門對新、擴、改建設項目實行嚴格的環境準入政策,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加快重點污染企業搬遷步伐,推廣使用清潔能源,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協調公安、交通部門加強機動車環境管理,限時淘汰黃標車,全面實行環保標志管理,發展綠色交通,減少因交通擁堵造成的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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