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啟動環境建設追究問責機制 已追究問責47人
近日,承德市制定下發了《承德市“兩個環境”建設重點工作督查考核實施細則》,按照“軟指標定性,硬指標定量”原則,將涉及改善發展環境、改善生態環境的9個專項行動、30項具體工作進行了細化分解,啟動以“明責、督查、追究”為鏈條的追究問責機制。 該市市委書記鄭雪碧說:“環境建設是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命門之穴,我們必須不惜余力地完成好這項工作,對未按要求完成的責任單位及相關工作人員一律嚴格追究責任。” 在《承德市“兩個環境”建設重點工作責任目標分解表》中,關于超編進人清理、中介機構和行業協會治理、優化行政審批、整頓施工環境、規范行政執法、損毀山體修復、空氣質量改善、水資源綜合治理、城鄉環境綜合整治9個專項行動的目標要求、完成時限、責任單位一目了然,這些具體工作既包括需要在2013年春節前完成的緊急任務,也包括持續2013年全年及更長時期的重點工程。該市著力改善發展環境、著力改善生態環境辦公室負責人介紹說:“每項工作都明確了責任部門、任務目標、完成時限,為的是讓人人有壓力、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著落。” 按照規定,承德將對承擔“兩個環境”建設重點任務的市直牽頭部門、具體責任單位及各縣區(開發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督查考核。考核以日常監督考核和年終考核兩種形式進行,在督查考核過程中,既督查成績,更督查問題,逐項建立督查臺賬,限期整改。督查考核得分按比例計入縣處級領導班子年度考核綜合得分。 承德市明確提出,對9個專項行動進行專項問責,既問當事人,又問責任領導。對出現嚴重影響和破壞“兩個環境”建設問題的單位和個人,實行“一票否決”,領導班子和市管干部的年度考核結果將直接被確定為“較差”和“不稱職”,并視情況進行組織處理或責任追究。 據了解,“兩個環境”建設開展以來,承德市已追究問責47人,制定整改措施30余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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