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啟動食品安全約談制度 九種企業將被約談
無故不參加約談或不履行約談義務、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企業將被列入“黑名單” 為進一步推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近日石家莊市質監局啟動了食品質量安全監管約談制度,通過約請相關企業和質監系統各級負責人,以當面通報情況、學習法律法規、分析問題成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確工作責任等形式,解決食品安全問題及隱患。 9種情形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將被約談 有下列9種情形之一,屬個性問題的,可以對有關企業負責人和主要相關責任人進行個別約談;屬共性問題的,可以對所涉企業實施集體約談。 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生產的產品在質監系統組織的監督抽查和專項檢查中出現質量或重要指標不合格的;在依照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從事生產加工活動方面存在問題,嚴重影響產品質量的;生產過程中有不符合控制要求的情形未依照規定采取整改措施,或未及時消除重大安全隱患的;不能持續保持必備生產條件導致所生產的產品質量或重要指標不合格的;主體責任意識不強、質量安全意識淡薄或者拒絕接受監管部門監督檢查的;存在區域性、行業性、系統性安全隱患的,以及市外同行業食品企業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市內企業自身存在同類安全風險隱患的;產品有質量缺陷必須限期召回的;其他有關情況涉及食品質量安全問題,需要進行約談的。 無故不參加約談,企業將被列入“黑名單” 對企業的約談,主要是針對發生或存在問題的企業,通報其違法違規事實及其行為的嚴重性,明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剖析產生問題或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原因,提出處置意見,或告知整改內容、期限和要求。針對存在風險隱患的企業,通報風險隱患的來源、內容,分析食品安全隱患及可能存在的風險及危害,提出具體整改或防范要求。 對系統內各縣級局的約談,主要是通報存在的薄弱環節、突出問題和問題的嚴重性,剖析發生問題的原因;提出整改的具體意見和期限;聽取被約談單位負責人對問題的說明和原因剖析,以及下一步擬采取的整改措施的匯報。 實施約談后,約談的組織單位要對被約談單位的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并將相關情況錄入全省食品安全動態監管信息化系統。對無故不參加約談或不履行約談義務、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企業存檔備案,將該企業列入“黑名單”,并對其存在的問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上限進行查處。 |
關鍵詞:食品安全,約談制度,石家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