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好心”查房何以被疑亂作為
13日《現代快報》報道,9日,南京沿江公安分局西廠門派出所民警戚信福發出一條微博,稱查獲一名男網友與女網友開房,并稱“民警執法都是合法的”,引起爭議。 戚信福最初在微博上廣而告之,顯然認為自己做了件好事,豈料引發批評。爭議的焦點是其執法的合法性:警察認為“執法都合法”;而民眾認為其應依法辦事。盡管戚信福事后表示是表述有誤,但從其實際執法舉動來看,這種表述錯誤,源于他對法律和自身權限理解的偏差。 毋庸置疑,民警有權對轄區內賓館進行檢查。但前提是,至少掌握了賓館內住宿人員涉嫌違法的初步證據。 該民警擾民不說,還微博表功,甚至曝光開房者的個人信息,遭炮轟就不足為奇。從涉事民警一系列的舉動可以看出,“執法都合法”的執法思維貫穿始終。這反映出執法者自身法律知識的欠缺,以這樣的主觀意識指導執法行為,才會令好心變成亂作為。 可見,從目前來看,公權部門還做不到“執法都合法”。這就需要培養執法人員對法律的敬畏和對權力的審慎,找準依法執法的標尺。要真正做到“執法都合法”,首先得“合法地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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