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霾預警之外更需公共行動
日前,全國中東部地區陷入嚴重的霧霾和污染天中。中央氣象臺發布大霧黃色預警,環保部門的數據顯示,從東北到西北,從華北到中部乃至黃淮、江南地區,都出現了大范圍的重度和嚴重污染。北京全市普遍長時間達到極重污染程度,多地PM2.5濃度“爆表”,部分地區已啟動極重污染日應急預案,包括黨政機關帶頭停駛公車30%,中小學未來3天停止戶外鍛煉活動等。(13日《新京報》、《京華時報》 、1月14日河北青年報03、04版) 當網友們調侃著這場霧霾是“適合草船借箭的日子”時,身處其中的人卻用身體感知到“老天變臉了”,而這種身體感知與氣象臺發布的預警、環保部門公布的數據完全契合。于是,相關部門通過網絡、微博、電視、廣播等渠道發布的空氣質量信息和出行運動建議,極不多見地被市民所高度關注和自覺遵行。 霧霾圍城已不是第一次,去年稍早一些的時候,一場持續十多天的霧霾天氣籠罩了十余個省份;嚴重的霧霾天氣也不僅僅導致了“危險的呼吸”,呼吸道患者增多,航班、高速、城市道路交通無不深受影響。相較于暴雨襲城、暴雪封路、南方冰凍等自然災害,霧霾圍城對社會生活的影響及導致的損失,一點都不小。一定程度上說,頻發的霧霾天氣已成為一種新的城市社會風險,需要公共行動予以防控和紓解。 對暴雨、暴雪、冰凍等氣候災害,我們逐漸積累了限于人力的應對方案,如完善城市的排水系統、撒鹽清雪等。但對霧霾,我們能做的顯然不能止于預報和預警。從預警角度講,即便是建議市民減少出行,只要工作時間和上課時間不調整,之于上班族和學生也只能是“霧里看花”。而多方面的應急調整,又是預警部門力所不逮的。從這個方面說,北京市制定并實施《北京市重污染日應急方案》可圈可點,因為這種具有統領各部門意義的方案,將城市應對嚴重霧霾行為上升到了公共行動。 研究表明,PM2.5的主要來源有機動車尾氣、揚塵、燃煤。在不利于大氣污染擴散的霧霾天氣中,任由PM2.5污染物繼續排放和累積,將加重污染程度和延續時間。因此,面對頻發的霧霾污染,各地需要高效力的應急方案。如機關公車大比例停駛,甚至可把“無車日”預留到霧霾高發期;污染物排放量幾十倍于綠標車的工地黃標車不得上路;廢氣高排放企業要減產限產;中小學要強制取消戶外運動……總之,各方應協作行動,通盤考慮降低污染程度、縮短霧霾時間。 當然,更具根本性的公共行動,是區域性乃至全國性地向生態文明回歸。這既需在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工業生產中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和節能減排力度,也需增加和優化公共福利,大力發展城市公交,限制汽車保有量增長,還需城市生活方式的低碳化。既然同呼吸,就應共擔責。霧霾終會散去,但公共行動的責任需要持續。 |
關鍵詞:霧霾,公共行動,預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