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河北將配套設施建設納入保障房項目責任狀中
我省今年新開工保障性住房項目的配套設施須與房建工程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配套不完善的項目,不列入當年竣工任務,更不得分配交付。 昨日(1月10日),記者從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暨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會議上獲悉,今年新開工保障性住房項目的配套設施須與房建工程要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配套不完善的項目,不列入當年竣工任務,更不得分配交付。 據了解,配套設施建設是當前保障性住房的薄弱環節。去年,我省大批保障性住房分配到戶,解決了不少人“有所居”的問題。但很多分到保障房的住戶反映,周邊配套設施“跟不上”,看病、坐車、孩子上學都不是很方便。在昨日的會議上,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我省新開工項目配套設施與房建工程要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已開工和已建成項目要按標準補齊配套設施。省政府將配套設施建設納入責任狀,配套不完善的項目,不列入當年竣工任務,更不得分配交付。 “保障性住房小區配套設施包括基礎教育、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社會服務等公共設施和水、電、路、氣、熱等基礎設施。今年我省要狠抓這些配套設施建設。”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已開工和已建成項目要“回頭看”,并進行全面摸底檢查,按標準補齊配套設施。另悉,我省還將就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配套設施建設研究出臺相關指導性文件,提出具體標準和要求。 另外,在分配上,今年還要搞好保障房供需調查和評估,將新參加工作人員、外來務工人員、鄉鎮教師和醫務人員等納入調查范圍,合理調整準入標準,未來將逐步擴大保障范圍。 “這四類人士都是原來沒有覆蓋到,但需要進行保障的人群。比如教師和醫務人員到鄉鎮去工作,住房問題是比較困難的,因此要對這部分人員進行調查,逐步擴大保障范圍。”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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