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車案牽出偷車案
本是一起簡單的交通事故,仔細的民警卻從中釣起一條“大魚”。 2012年12月24日,欒城縣交警大隊事故科接到縣局指揮中心指令:省道衡井線城郎村東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接到指令,副大隊長毛新生帶領值班民警檀吉輝、崔國軍趕赴現場。在事故現場,只見一輛黑色現代轎車與一輛電動車相撞,電動車駕駛人受傷,傷者已被送往縣醫院救治。勘察完現場后,辦案民警便將肇事車輛暫扣在肇事車輛停車場。 在隨后進一步勘驗時,毛新生發現黑色現代轎車沒有懸掛牌照,再仔細查看,發現該車車架號有明顯的改動痕跡。不動聲色的民警進一步盤查該車手續和相關證件時,駕駛人許某面色慌張,且不能提供車輛行駛證及本人駕駛證。民警穩住許某,事故繼續按照程序正常進行,同時民警對該車車架號進行了網上查詢,經查該車屬地為河南省。 經進一步查實,肇事車輛真實車主為河南省的劉某。在與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取得聯系后,通過技術手段確定該車系被盜車輛。 至此,一起汽車被盜案件初露端倪。目前,該車及肇事駕駛人已移交刑警大隊大要案中隊作進一步調查處理。(記者南開宇) |
關鍵詞:撞車,偷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