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集中供熱采暖補貼 1月15日開始發放
2012-2013年采暖期集中供熱采暖補貼將于1月15日至3月15日進行發放,符合條件的市民可以根據自己的時間領取。 看看自己 是否符合條件 參加集中供熱的城市低保戶、特困職工家庭每戶低于70平方米(含70平方米)、重點優撫對象每戶低于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按實際面積給予補貼,超出部分由個人負擔。 參加集中供熱的市內五區和高新區“兩參”退役人員(指1954年以來參加對敵14次戰役及參加核試驗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退役人員)采暖費補貼,參照其他重點優撫對象采暖費發放渠道和補貼標準執行。 根據“三年大變樣”要求,為配合全市拆遷工作,部分城市困難群眾和重點優撫對象原有住房已經拆除。根據相關文件精神,擬對這部分城市困難群眾和重點優撫對象按照現居住地供熱方式,分別給予采暖補貼。 領取時記著帶齊證件 參加集中供熱的城市低保戶和重點優撫對象,憑《石家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民兵民工證》、《石家莊市民政局定期撫恤領取證》或《石家莊市民政局在鄉老復員軍人定期定量補助領取證》到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認定并開具低保戶或重點優撫對象證明信,經所在區民政局審核后,持房產證、證明信和本采暖期采暖費繳費收據,到所屬供熱企業進行復核、登記和領取補貼。 參加集中供熱的特困職工家庭持戶口本、本人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認定并開具非低保戶和非重點優撫對象證明信,經所在區民政局審核,持《石家莊市特困職工優待證》和證明信到市總工會特困職工管理辦公室進行審核,并開具特困職工家庭證明信(無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的,不予出具特困職工證明信)。而后,持《石家莊市特困職工優待證》、特困職工家庭證明信、房產證和本采暖期采暖費繳費收據,到所屬供熱企業進行復核、登記和領取補貼。 現居住地屬于集中供熱的按照相關文件規定的補貼標準,享受集中供熱補貼。領取補貼時,在出具原規定手續的基礎上,還要出具原有住房(已經拆除)所在地居委會證明、拆遷協議和現居住地居委會證明。 參加集中供熱的市內五區和高新區“兩參”退役人員,憑《石家莊市民政局兩參人員生活補助領取證》到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認定并開具重點優撫對象證明信,經所在區民政局審核后,持證件、房產證、證明信和本采暖期采暖費繳費收據,到所屬供熱企業進行復核、登記和領取補貼。 新參加集中供熱的“三證”、“兩參”采暖補貼用戶,分別按上述標準和規定手續到提供供熱服務的供熱單位進行審核登記,并領取采暖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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