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施行 石市交警開展“零點行動”12人被記12分
眾人幫忙抬起被撞翻的出租車。 面對鏡頭,違法司機忙用衣服裹住臉躲開。 昨日(2013年1月1日)零時開始,號稱史上最嚴的兩項交管新規《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和《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24號)正式實施。記者跟隨省會交警連夜出動,在市區6處地點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了集中查處。其中,多輛渣土車因不正確安裝車牌、車牌污損等被記12分。 事件 2013年元旦0:00—2:00 6個檢查點查處12人 昨日零時起,石市交管局組織市區內各交警大隊,按照兩項交管新規(公安部123號令、124號令)中的相關規定,在市區內的主要路口對故意污損、遮擋牌照、闖紅燈以及酒駕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嚴查。 從昨日零時到凌晨2時,市交管局在建華大街、西二環、裕華路等市內6處設置檢查點,對上述可能被記12分的交通違法行為突擊查處。 在兩個小時的時間內,省會交警共查處酒駕司機4名,未安裝或故意遮擋機動車車牌司機7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牌司機1名,上述司機均被記12分,需重新參加學習,考試合格后才能獲得駕駛資格。 新交規之違法第一人 80后年輕司機不了解新交規 被記12分,經培訓、考試后方可重新領駕照 違法行為人:重型貨車司機張某 違法時間:昨日0時1分 查處地點:體育北大街與中山東路交叉口 違法行為: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 0時1分,一輛車牌嚴重污損的紅色重型貨車沿體育北大街經談南路一路向南飛馳,體育北大街與談南路交叉口交警發現后立即用對講機向體育北大街與中山東路交叉口值勤交警通報。 “扣下正向我們駛來的這輛重型貨車!”正在體育北大街與中山東路交叉口值勤的三名交警舉起手中的電子指揮棒,示意這輛重型貨車司機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貨車靠邊停車后,記者發現這輛貨車的前牌照并未按照新交規的規定安裝車牌固封裝置,而是用普通的螺絲固定,用手撥動,車牌上下晃動。繞到車后,只見后牌照已被塵土遮擋得嚴嚴實實,無法識別車牌的號碼。 通過違章司機的駕駛證了解到,貨車司機張某,1988年出生,正定縣人,一直從事渣土運輸。 面對前車牌照未用固封裝置固定和后車牌有塵土遮擋的違法事實,張某說,他對新交規并沒有太多了解,只是聽說比以前更嚴格了,但具體的違章行為處罰他一點兒都不清楚。 聽說新交規中對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將處12分重罰,張某非常吃驚,并對自己的違法行為后悔莫及。“早知會有這樣的處罰,我一定按規定懸掛車牌。” 隨后,民警又查扣了兩輛涉牌違法重型貨車,其中一輛貨車前后都未懸掛車牌。面對記者鏡頭,未懸掛車牌的司機忙用衣服裹住臉躲開。 0時20分,針對第一起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長安交警大隊宣教中隊指導員張延軍表示,這輛重型貨車前車牌沒有固封裝置,并未按照規定安裝,后車牌涉嫌故意遮擋號牌,均屬于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將被扣12分,該貨車駕駛員需要經過培訓、考試后才可重新領取駕駛證。 另外,張延軍還提醒廣大司機朋友,根據公共安全行業強制標準《機動車號牌專用固封裝置》(GA804-2008)規定,機動車號牌必須按照規定懸掛,并需要在指定位置使用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安裝,不使用機動車號牌專用固封裝置或者使用其他裝置安裝的屬違法行為。 同時,每副機動車號牌應當配置8個新式的號牌固封裝置,前后2個號牌的4個安裝孔均應當安裝固封裝置。 新交規規定: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中關于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規定中第一條第五款之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將對機動車駕駛人做出記12分的處罰。 新交規之酒駕第一人 載著媳婦孩子還酒駕,太后悔了 將被罰千元,吊銷駕照三個月,記12分 違法行為人:小型轎車司機崔某 違法時間:昨日0時40分 查處地點:體育北大街與談北路交叉口 違法行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0時40分,體育北大街與談北路交叉口由南向北方向紅燈亮起,一輛黑色轎車關閉了前大燈,停在了距離路口50多米的快車道上。“這輛車肯定有問題。”憑借多年的經驗,張延軍果斷走向這輛黑色轎車。就在張延軍示意其靠邊停車時,黑色轎車司機則轟起油門加速前行。 看著交警堅持示意其停車受檢,轎車司機還是踩住剎車,將車乖乖停了下來。“說實話,是不是喝酒了?”張警官邊問邊要求司機熄火。 司機自知理虧,將車熄火后一再向民警解釋說,自己只喝了一點。經酒精測試儀檢測,司機崔某酒精指數為74,屬酒后駕駛行為。 打開車后門,記者看到車內除了一名女子外,還有一位小朋友。據車內女子介紹,司機是她愛人,當晚愛人帶著她和孩子去哥哥家聚會,一家人見面分外高興,愛人就不由自主地喝了幾杯。“哥哥讓我們住下明天再回家,但是他自認為肯定不會有人查,執意要回家。” “喝酒后,還載著愛人和孩子,你知道這樣的危險后果嗎?”面對記者的采訪,崔某一直低頭面壁,并自言自語:“我錯了,這種行為就是對家人不負責任,有時候總是抱著僥幸心理,認為不會被交警查到,結果還是被查到了。” 一陣寒風吹過,崔某仿佛清醒不少,并一再向值勤民警保證,愿意接受處罰,以后一定會按照新交規的要求規范駕駛。 1時10分,值勤民警為崔某開出了省會新交規實施后,酒后駕駛機動車被罰的第一張罰單,并要求其盡快到長安交警大隊接受處罰。張延軍表示,崔某為省會新交規實施后,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查第一人,他的酒駕行為,將被罰款1000元,吊銷駕照三個月,扣12分處理。 新交規規定: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中關于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規定中第一條第二款之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將對機動車駕駛人做出記12分的處罰。 新交規之闖紅燈第一人 闖紅燈被查,一測發現還喝酒了 將被記12分,如涉嫌醉駕處罰更嚴厲 違法行為人:小型轎車司機吳某 違法時間:昨日1時20分 查處地點:建華南大街與槐北路交叉口 違法行為: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昨日1時20分,正在建華南大街與裕華路設卡夜查的裕華交警大隊中隊長王濤接到指示,建華南大街與槐北路口,一輛由南向北行駛的轎車闖紅燈,向你處駛去,請求攔截。 指令就是命令,王濤立即開始組織民警尋找違章車輛,但快車道卻沒有發現可疑車輛。就在民警準備駕車尋找時,只見一輛轎車從慢車道上駛來。 “就是這輛車,攔住它。”隨即,王濤等一起將可疑車輛查扣。但司機吳某下車后,既不承認自己闖了紅燈,也不承認酒駕。 民警對吳某進行酒精測試發現,吳某涉嫌酒駕,隨即帶其前往省兒童醫院急診中心抽血。 據王濤介紹,吳某是這次夜查中闖紅燈第一人。因其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并且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根據新交規的規定,闖紅燈將會被扣6分處罰,而如果一旦確認為酒后駕駛機動車,他還將會被罰款1000元,吊銷駕照三個月,扣12分;如果涉嫌醉駕,等待他的將是更嚴厲的處罰。 新交規規定: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中關于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規定中第二條第二款之規定,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將對機動車駕駛人做出記6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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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交規,交警,零點行動,石家莊 |